免費刊登
  
‧首頁
>
食品餐飲
>
附件二家庭年收入應低於下列金額
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附件二家庭年收入應低於下列金額
附件二家庭年收入應低於下列金額. 家庭年收入應符合下列標準. 合格戶類別. 規定內容. 實際金額(單位:新台幣). 第一類. 低於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
pip.moi.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