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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從業者之資格乙案 ...

內政部96.01.09台內營字第0950808102號函 一、按「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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