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鋰電池搭機 由中華民國搭機之旅客,若攜帶鋰電池搭機,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 1. 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且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 2. 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機、照相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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