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最初僅有造林組、業務組及總務組等三組;至今發展成育林組、經營組、研究發展組、育樂及推廣組、總務組及會計室等五組一室。現行組織規程,設置處長一人,由農學院院長就森林學系所專任教授或副教授中,聘請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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