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送至警察局, 私底下使用的話, 應該是有罪。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 悠遊卡有分兩種,
www.mobile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