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銀行法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

www.6law.id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