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十六日發布之臺灣省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森林區丁種建築(窯業)用地申請同意變更作非工(窯)業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係臺灣省政府本於職權訂定之命令,其中第二、三點規定,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森林區丁種 ...
www.jus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