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六條醫師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時,應填具申請書、具結書,並檢具執業執照費及 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補發。

www.aoms.org.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