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檢方痛批2審法官「別人囝仔死未了 」,縱容 酒駕累犯 。 承審的台中高分院刑三庭法官認為,徐椿木雖已5次 酒駕,但每次都未肇事,且徐並無其他犯罪紀錄,所犯的 公共危險罪,最重本刑是有期徒刑1年,判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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