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配合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營利事業分配屬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盈餘時,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稅額扣抵比率上限如下: 一、累積未分配盈餘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者:營利事業分配屬98年度以前之盈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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