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參與鑑定人員既為專業建築師,該結論應堪採信,上訴人執建築執照設計圖主張鑑定報告所認系爭房屋漏水 原因地點之浴廁實係客廳所在,質疑鑑定報告之正確性,亦無足取。」參照。 註四: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89年03月27日八十八年度訴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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