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7.8.25台內營字第0970806262號令訂定發布 一、為整合各級主管機關辦理都市設計審議事項,提昇審議效能,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各級主管機關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應以都市計畫書圖及自治法規規定者為限。前項都市計畫書圖及自治法規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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