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7.29 制定 102.11.01 修訂 郵政醫院醫療收費標準 說明: 一、此收費標準為本院自費醫療收費標準,並不 定期更新,若有異動時,以當時實際計價價 格為準。二、以健保身分就診時,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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