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往生,想由另一半單獨繼承所有遺產(土地,房屋,存款,車子) 是不是所有的繼承人(包括往生者的子女,兄弟姊妹,父母,...一堆人)都要辦"拋棄繼承",才能由另一半單獨繼承 還是利用"遺產分割協議書"由配偶及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共同繼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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