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 - 1.如果幫忙保管的話,不就要保管一輩子,所以千萬不要這麼做. 2.如果你已經取得了對房客債權(欠繳房租與違約金)的執行名. 義,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對房客 ...
tw.knowledge.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