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免辦理所得稅扣繳但要列單申報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向個人承租房屋,因提前解約,所給付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給付時免扣繳所得稅款,惟仍應依法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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