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昨日表示,在投保中心人員及場地尚未完成準備前,100萬元以下的連動債糾紛案件,投資人可以先向銀行公會送件,銀行公會會先受理,100萬元以上案件則送銀行局。 金管會上周公布連動債糾紛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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