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lypoem wrote: 小姐 你給他個五百元就沒事了 為什麼要給他500?如果錯不在妳,50都嫌多。 sillypoem wrote: 我是白牌計程車, 警察來, 我就是一張五萬的罰單... 那是他的問題,也不是版主你的問題。 如果版主有記得他的車牌,還是到警局配個案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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