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再受僱工作或受訓得參加職災保險 一、 下列人員得由僱用之投保單位或所屬訓練機構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及年逾65歲已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於勞工保險之投保單位工作者。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及 ...
www.bl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