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農藥生產業者」, 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環境衛生用藥劑之製造、加工所需農藥原體,於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十四條已有規定,為避免主管機關之混淆,爰刪除原條文第二項。 第二十九條 農藥販賣業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農藥販賣業執照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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