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依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應繳交回饋金者,除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辦理者外,其回饋金之繳交基準如下: 一、國家公園範圍內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以 ...
www.co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