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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興建農舍使用限制之再探

同時,本條例於第16條規定農地最小分割面積為0.25公頃(765.25坪),係指分割後之 土地不論 ... 因此,每一筆可興建農舍之農地,必須足夠此一最小分割面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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