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將自己名下土地贈與子女,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可否扣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答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王先生與子女簽訂贈與契約書,將自已名下土地無償移轉子女,所發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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