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房分期貸款大多長達20年,政府為了減輕民眾負擔,在利息的部分,根據《所得稅法》17條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每年最高可申報30萬元作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抵稅用,不過國稅局特別指出,包括利用房屋轉增貸或
news.housefu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