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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第 二 條, 本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再生資源:指原效用減失之物質,具經濟及 回收再利用技術可行 性,並依本法公告或核准再使用或再生利用者。 二、回收再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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