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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推廣費免收對象公告 - 歡迎光臨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

主 旨:公告修正「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貿易法第21 條第2 項及行政院94 年10 月17 日院臺經字第0940043105A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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