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就「買家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由於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 2012年 10 月 27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2012 年10 月 27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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