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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民事法類 - 台北律師公會

為原告時:限債務人異議之訴所列事由(強執41條第2項)。 七、裁判費之計算標準:債務人為原告時,以原告主張「因變更. 分配表,致被告即債權人較原分配表所減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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