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日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以下簡稱裁罰參考表)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及第31條規定部分。 該部說明,本(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條文,對於逾期未完稅及報停、繳銷、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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