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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分類瀏覽)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有關因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是否須申報繳納契稅之相關問題。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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