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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入口網-1938 列報配偶及扶養親屬應檢送那些文件?

2.直系尊親屬(須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者): (1)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證明、或登載有親屬姓名之居留證影本)。 (2)扶養事實證明(如匯款證明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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