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本作業規定訂定依據: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條。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簽訂之委託契約及附件三(各機關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委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處理有關遣返【送】暨文書送達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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