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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一) 通知律師:工作人員應於審查決定當日指派律師進行扶助事宜。 (二) 律師提供扶助:於確定申請人及律師已會面進行扶助時,分會須通知總會預付酬金。 (三) 扶助終止或撤銷:如符合法律扶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者,得由審查委員會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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