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民國84年,將近80歲的母親聽從友人的建議,幫佳芳 申請禁治產宣告 ,設定母親為第一順位監護人、佳蓉為第二順位監護人。「申請禁治產的手續好麻煩喔!要帶姐姐去醫院作檢查,好多好多檢查,還要去法院!」「也不知道申請了有什麼用!反而還更...

www.laf.org.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