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佈,並自公佈日起六個月施行;行政院以八十七年九月五日台八十七法字第四三八五一號函核定本會「捐助暨組織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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