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辦法係根據財團法人淨法界善友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辦法訂定之。 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之獎助對象,暫訂如下: 1、就讀於台北市高中、高職品學兼優,家境清寒或遭重大變故之日間部在校學生。
www.h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