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三) 非台灣、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 派駐同仁於非台灣、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之差旅報支 規定依本中心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 )規定辦理。 (出差與 因公外出及出差核定權限依本中心出勤管理作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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