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從事護理工作後6年內就要拿 150 積分 這是現今法規規範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沒達到標準 就會吊銷職業執照(非護理師證書) 未在時效內取得必要積分時,不是『吊銷』,只是無法換發 新的執業執照,相對的就不能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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