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役男」 是指年滿18歲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40歲當年12月31日止的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性國民 。 2.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役齡男子 不必繳附兵役證件,但是其護照申請書必須先送內政部派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分支機構(高雄、台中、花蓮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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