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議員以專業身份受聘 議員不得以專業身份代表某一方,或以其可藉以收取費用或報酬的身份,列席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 83. 個人利益的登記 (1) 除按第(2)款的規定就個人利益作登記的目的外,每名議員不得遲於每屆任期 行首次會議 ...
www.legc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