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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與行政法院裁判

另外亦主張承辦之警察人員違反警職法第4 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老師認為違反第4 條之規定是屬程序性規範 違反,除同法第29 條第1 項及第3 項有當場異議及提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權利外,應回歸行政程序法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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