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一條 (修正) 條文 為保障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並建立管理及運作機制,特制定本條例,設置警察、消防、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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