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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第 0940003441 號 要 旨: 訂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在國內募集及銷 售之境外基金投資大陸有價證券及紅籌股之比率 不再援用: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07.14 金管證四字第 097 00350642 號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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