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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 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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