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符合下列條件及資格之證券商,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核准後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並應依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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