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 仁 法 學 二 十 六 期 ∼6∼ 法,如係法律行為者,則就該項法律行為,仍應適用民法有關行 為能力、意思表示及代理等之規定,應予注意。 三、無因管理之類型 ㈠一般的無因管理與特殊的無因管理
fju.law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