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二日於環保署舉行的「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擬藉由修改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將環評法第8條所稱「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列表為事前規定,以減少環評程序的爭議及審查時間。 公聽會中,包括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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