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 - 勞保條例規定: 1. 強制投保對象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 ...
tw.knowledge.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