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備註 一、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7日)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須事先填具請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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