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4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修訂條例”)已於2014年7月25日刊憲。該修訂條例規定在2013年2月23日(“生效日期”)或之後簽立的某些處理不動產的文書,須以較高的稅率(第1標準)繳付「從價印花稅」;及推前向非住宅物業交易徵收「從價 ...
www.ird.gov.hk